邹平县司法局创新思路理念充分发挥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

12.08.2016  16:32

 

      近年来,邹平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平安邹平、法治邹平建设,创新思路理念,强化工作措施,司法行政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树立科学的司法所工作理念。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着力将“做”落到实处,推动基层司法所提思想、重服务、塑形象,提出了“四个自我”工作态度和“踮脚”工作理念。“四个自我”即自我加压、自我革新、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踮脚”理念即提高效率、追求完美、提升境界、增强服务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强调“四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茶水,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热情贴心的服务。
      二是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提出“五心工作法”,即用爱心除隔阂、用关心促沟通、用真心建真情、用热心做服务、用耐心换回头,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坚持“五必访”工作制度,即情绪不稳定必访、家庭生活困难必访、生病时必访、家中重大变故必访、节假日必访,推进帮扶管控结合工作。严格落实“四规范”“五及时”“八个百分百”等工作要求, 提高了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劳动教育基地建设,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获得滨州市表彰。
      三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筹建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着力打造《法在身边》和《司法之窗》两个电视普法栏目和邹平普法网、短信普法平台和“邹平司法”微信公众号,开通“悦礼普法”“有事您吱声”、法律服务请“微”我等微信平台,组织编纂《普法三字经》,利用“法治宣传直通车”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开办“情系焦桥”法德大讲堂,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增强了普法宣传效果。
      四是精心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深化品牌调解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守德调解室”“利民交心室”“老孙话平安”“宋月赶大集”等特色个人品牌调解室,创建“流动调解庭”,成立“夕阳红”调解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引起了较好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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