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8%以上

19.02.2016  09:33

  2015年以来,郓城县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关于做好当前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郓城县大气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暂行办法》《郓城县大气污染防治约谈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基础。2015年,该县省市控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8%以上。 

  一是积极开展锅炉窑炉专项治理。清查内容包括馍房、洗浴和供暖锅炉,要求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现有锅炉进行燃煤更换,使用更为清洁的天然气、电或低硫分无烟煤等能源进行替代。同时,加快现有锅炉、窑炉的治理改造和城区锅炉淘汰工作。对全县17家玻璃(搪瓷)窑炉进行脱硫脱硝专项治理,于去年年底前全部进行验收。    

  二是积极开展新能源车辆的更新工作。目前电力公交车已经开始投入使用,出租车也更换为油气混合的新车辆。去年全年共完成785辆黄标车提前的淘汰和207辆“黄改绿”车辆审核的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道路扬尘清除治理工作。郓城县共有3家煤矿企业和2家大型石化企业,2个空气监测站方圆2公里内共有7家施工工地,通知其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主要地面洒水,保证进出入车辆车轮干净。与市政局联系,城区内道路定期洒水,保证路面不扬尘,并及时清扫。完成了对5家有机化工和23家汽车装配企业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