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全面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

29.06.2015  10:40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全方位提高环保监管能力。近日,郓城县下发《环境监管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全县生态环保工作向“主动化”、“精细化”“规范化”转型。 

  一是条块结合,形成部门、乡镇、社区联动监管。成立郓城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推进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工业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全县21个乡镇1031个行政村(社区)和各园区管委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是细化网格,明确职责,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根据全县环境监管实际需求,将全县划分为县、乡镇(园区)、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其中一级网格以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县级部门为主体,负责职能范围内的环境监管工作和指导、检查、督察下级网格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二级网格以乡镇为主体,负责对本级环保网格开展日常巡查,收集污染信息,调处环境污染纠纷,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三级网格以村庄为主体,负责对辖区内一般排污单位、生态环境、饮用水源地、违法建设项目等定期进行巡查,定期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发现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上报上级网格进行调查处理。 

  三是强化保障,提升效能,实现环境监管重心下移。全面设立基层环保专职机构,并落实2-4名专(兼)职人员,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将具体的监管职责、任务、要求、目标等层层分解到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后,全县环境监管触角向下延伸,环境管理更加及时到位,执法人员能第一时间到达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时报告,有效处置,对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全县环境信访处理变得更加及时有效,群众满意度将会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