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
07.03.2016 10:1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贯彻落实《全县大气暨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蓝天行动,有效防治大气复合污染,进一步提升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解决有机废气环境影响问题,根据县政府要求,郓城县环保局制定出台了《郓城县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对挂车生产、酒类包装、汽车喷漆行业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专项治理,在5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
一是提高环保型原辅材料使用比例,优化工艺。提高表面涂装工艺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并向县环保局提供每批次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企业应积极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推广使用先进工艺技术,优化工艺与设备。
二是提高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工序,必须配备收集系统,安装高效回收净化设施,确保收集率高于90%,净化效率高于90%。
三是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保证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正常运行,建立管理台账,登记和统计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购置、储存、使用及处理等资料,禁止使用含苯涂料、含苯稀释剂、含苯溶剂和含汞、砷、铅、镉、锑的车底底漆,对有违规使用的情况企业应主动纠正,同时,环保局将加大排查力度,一经查实有违规使用情况,将依法严厉查处。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7.03.2016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