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环保局认真执行环评公开 保障公众环保权益

11.08.2015  02:40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郓城县环保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之前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通过郓城县环保局网站实行项目审批前公示,对拟审批项目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对“山东协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转化分离阿拉伯糖、木糖醇项目”、“年产农膜、地膜4800吨项目”等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公示。期满后,如未收到市民反对意见、在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依法作出行政审批。

  今后郓城县环保局将一如既往的做好环评公众参与,不断提升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不断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