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
01.04.2015 11:1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全面实现《郓城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的大气污染防治总目标,郓城县进一步强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不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
一是强化台账管理。全面建立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台账,明确措施完成期限和实现的效果。
二是强化治理措施。对列入台账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提出了具体防治措施,督促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煤矿等场所落实洒水、道路硬化、物料覆盖、车辆冲洗等降尘、抑尘措施;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装置;餐饮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淘汰县城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实施工业废气治理;禁止秸杆焚烧,加大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和黄标车老旧车淘汰等措施。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每一项任务都指定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对完不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单位和乡镇,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
四是强化空气质量改善。突出重点区域(县城主城区、各类开发区等)、重点领域(扬尘、烟尘、机动车尾气、餐饮业油烟、工业废气治理、秸杆焚烧、煤矿粉尘等)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巩固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督促2014年新建成和原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发挥良好的削减作用,努力改善县城及农村大气环境质量。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1.04.2015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