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建立监察监测联动机制

03.08.2016  11:35

  本报讯 山东省郓城县环保局日前通过建立监察大队和监测站联合工作机制,提高环境监测数据使用的时效性和环境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做到“监察与监测”联合,使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工作形成合力,更好地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据了解,为健全监察、监测业务联动机制,郓城县环保局要求监察大队和监测站双方信息畅通,配合有序。

  监察大队通过每天的监测数据,及时掌握县域内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监察、监测业务是相辅相成的,郓城县环保局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建立监察、监测业务学习机制,让环境执法人员不仅要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还要了解相关噪声、采集水样等方面的现场监测知识,从而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郓城县环保局坚持环境监察、监测联动机制,要求环境监察工作以环境监测数据为基础,充分利用好环境监测的科学资源,发挥监测工作技术优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和发展。

  王文硕 吴春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