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开展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会战”
29.02.2016 10:25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深入开展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近日,郓城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2月21日至5月31日开展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会战集中行动。
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确保3座污水处理厂外排污水达标排放。二是彻底解决污水直排的问题。三是全面清理河道养殖。四是确保工业点源达标排放。是强化乡镇水污染治理及外来客水监管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严查严管扬尘污染源。二是严控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三是加大燃煤锅炉、窑炉污染治理力度。四是严查餐饮油烟污染。五是加强油气污染治理和油品质量监管。六是严禁焚烧杂物。七是消除城区裸露土地。
保障措施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府统筹组织开展全县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直各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及分管领导。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层层抓好落实。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县委督察室和县政府督察室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督查调度,跟踪督办重要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对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会战任务落实不力、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约谈;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检查。将水、空气质量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作为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9.02.2016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