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分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系违法 物业直言回钱太慢
由于地下车位只卖不租,地上的消防通道常常被强占(视频截图)
齐鲁网 12月2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一辆私家车也许只要十万左右,而城市里要在小区里买一个车位则同样要十万以上,如此计算,一辆车的花销就要达到二十万以上。所以,很多普通家庭出于经济压力的考虑,会选择租车位。但如果你们家的小区车位只能买不能租,那该怎么办呢?
济南部分小区车位只卖不租 物业称“回钱太慢”
汇苑家园位于济南市建国小经三路北侧,小区南大门设置了电子栏杆,车辆进入全部要通过抬杆放行。然而,记者进入小区内却发现,本不宽敞的道路两侧依然停满了私家车,消防通道被严重占用,不符合《消防法》中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的规定,在小区内有一块空地,更是被私家车塞的满满当当,一位小区内的业主恰巧想要开车外出,被提车的问题难住了。业主求助记者:“帮俺把车开出来行吧?你俩谁开得溜啊?”这位业主表示,因为小区里地面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她每天几乎都要面临进进出出的不方便,而当记者问起为什么不把车放在地下车库中,业主表示,那是因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卖好像是十五万吧,不让租。因为这个车位是按现在的价格来出售的,我们都是老业主了,觉着他不应该按现在的价格卖,所以我们都不买。再一个我这个车本身也不值当买个车位。”
这位业主表示,因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价格又让大多数业主认为不合理,便导致了地面上大量私家车的乱停乱放,车辆刮擦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这样的情况很多业主也都是感同身受。小区另外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地下车位能卖不能租,宁肯空着也不租。而对于小区的消防通道被占,业主则表示:“谁还管这个啊”。
那么,这个小区的地下车位到底由谁管理,只售不租又是否确有其事呢?记者来到了小区楼内的一家物业办公室进行询问。物业人员说:“这个车位的事你得下去问去,地上我们管,地下归他们管。不归这个物业管。”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地上的管理,地下车库的事务由另外一家物业公司负责。
随后,记者来到了小区的地下车库,在这里,一份张贴在醒目位置的通告注明了自2015年2月11日起,对于小区内占用消防通道及占用其它车位的情况,公司将采取锁车、拖车以及高额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罚。公告的发出单位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而在车库的一角,记者也见到了这家传媒公司的工作人员,他表示,通告确实是他们发出的,“肯定往下撵。早晚撵下来。”那么地下归谁管呢?工作人员说:“归我们卖,他们的产权,委托给我们卖。具体办证什么的找他们办。”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的地下车库已经由另外一家公司购买了产权,委托他们进行销售,在他的指引下,记者也在车库内的一间办公室内,找到了车库的产权所有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卖完了,你交完钱,咱给你办证。”工作人员说他们是红骄传媒公司。“开发商不是欠银行钱吗,咱公司是拍卖过来的,之后大证分成小证,让他们卖。”对于只卖不租的问题,工作人员的答复是:不能租,只能买,肯定不往外租。一个多亿资产买过来的我们能租吗?哪辈子能收回这个钱来啊?对于这种说法,车位销售人员也加以了印证:“只能买,不能租,肯定不租。”
2009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应当优先投入使用;车库尚未充分利用的,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规划以外的车位。然而,记者看到在汇苑家园小区,一方面是地上空间被车辆挤占,另一方面则是地下车库的大量闲置,而且工作人员表示,这里的车位公开发售,无论是不是小区业主,都可以购买。工作人员说,总共有二百来个车位,还剩下八九十个,而小区有四百多户,这个早晚得买。
泰安现无证车位公开买卖 律师:无证车位出售违法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了: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在省市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产管理部门得到的回应则统一是“不归我管”。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停车已经成为大家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相关法律的出台初衷也是为了加大规范力度,消除可能产生的矛盾。然而,如果对这样一个法律主管部门都视而不见的话,又怎么能避免违法行为的泛滥?法律的效力又在哪里呢?
在济南市的很多小区,地下车库只售不租的情况都普遍存在,由此还导致过业主车辆堵门、小区物业与业主产生冲突的恶性事件。除了济南,在相邻的泰安市,同样有很多业主反映,小区车库只售不租的情况普遍存在。泰安市长城路,位于泰山国家森林公园南侧,是市区内的黄金地段,道路两侧没有停车位,而大量的住宅小区就位于道路两侧,那么,这些小区的停车情况又是怎样的呢?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长城路南头的名仕尚座小区,小区物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小区管理严格,地上是不能停车的,所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全部停放到地下车库。那么,这里的地下车库又是否能够满足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呢?负责人表示:小区入住共八百多户,车位现在还有一百多个在售,而且不能租,只卖。价钱在十一万到十三万不等,有证,70年产权。这位物业的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小区地下车库只售不租,很多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还有另外一个停车选择,那就是小区外的停车场。据负责人介绍,那个是收费的,是盈利性的,一天停下来就是二十块钱,你要是从那里放一个月的话就是六百块钱。
除此之外,这位负责人还明确告知,这里的车位是公开发售的,不是本小区业主也可以购买。由此,名仕尚座小区的车位管理同样违反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的规定。
除了这个小区,长城路两侧的很多小区还存在着更严重的问题,地下车库无证销售,并且只售不租。圣山帝景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表示:车库没证,和房子一块卖,并且不能租只能买。而小区周围都是不能停车的。大展新城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同样表示,小区的地下车库是没有证的,只能买不能租,十五万一个。
随后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律师认为,没有产权证的车位是不允许销售的,是防空设施,出售违法。而对于小区当中普遍存在的地下车库只售不租的情况,律师表示,这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是由山东省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按照第五十条的规定,小区车位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只售不租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这个法律规定,房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应该担负监管义务。”
对于泰安市长城路上几个小区存在的地下车库管理问题,记者来到了泰安市房管局物业办公室,反映了泰安很多小区的车位不能租只能买的问题。负责人告诉记者:“地下车位可以卖也可以租,条例是这么规定的,另外这个车位的事是开发商在弄,我们只管物业公司。”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买卖是跟物业公司进行的,对此,负责人的答复是:“实际上是开发商的事,我们只管物业公司。要找住建部门去反映投诉。”负责人明确表示,这件事不归物业办管理,建议记者去向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映,然而住建部门的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这个问题更不应该归他们管。工作人员说:“车位的事不归我们管,我们只管房屋质量,房子盖完了,我们就管不着了。”
那么,对于泰安、济南两地存在的小区地下车库只售不租的情况,省级主管部门又是否可以进行监管呢?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事还是应该由各地的房管局住建局来管理。各地的情况归各地管。”
潍坊寒亭一小区出租车位收取四万押金引业主不满
泰安一小区停车位画到马路上 想停车需租车位
德州:业主车辆不能进出小区 只因没有承租车位
烟台一小区停车位上装铁桩 逼业主租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