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部署国庆中秋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0.09.2017  16:07

    近日,省司法厅党委下发《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做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节前利用党日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及《问责条例》,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遵守制度规定,抵御各种形式的不正之风。要紧盯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特别是高发易发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确保每名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政策纪律这根弦,坚决防止发生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要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廉洁履职有关规定,强调并重申做到“九严禁”:严禁用公款特别是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及土特产等礼品;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吃喝、搞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以各种名义利用内部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不得违规借用、租用、占用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的车辆;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参加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对发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确保不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加强“两节”期间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手段,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问题严重部门和单位,不但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部门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监督责任,以铁的纪律确保各项制度规定的坚决落实,用“两节”期间平安、稳定、廉洁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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