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环保分局提早部署 积极做好即将实施的新环保法宣传工作

21.10.2014  1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环保法体现了党和政府保护环境的坚定决心,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各类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责任,为施行全民环保、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按日计罚“上不封顶”成为新法的一大亮点。

  新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收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人人参与环保”是此次修法的亮点之一。

  在新增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中,新环保法首次确立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无疑成为公众参与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社会各界多年来一直呼吁法律予以明确的内容。

  针对以上环保法的修改,该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我局领导班子、各科室、监察大队和监测站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深入学习,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法治理念、执法水平,提高执法人员依法管理环境事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