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正式发布实施

03.09.2014  17:41
 

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共同编制的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30600-2014)近日经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于2014年6月25日“全国土地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标准。6月13日,由国家标准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等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对《通则》进行了解读。     

一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战略部署提供技术支撑。耕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高标准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次强调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近年来,国务院批复了多个相关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国家战略部署。《通则》的发布与实施,实现了全国技术标准统一,解决了高标准农田“建什么、怎么建”的问题,对全面规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极为重要意义。   

二是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本要求。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提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15.6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全国土地整治规划( 2011-2015年)》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  《通则》的制定和出台,也是贯彻落实上述国务院批复的相关规划、高质量完成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本要求。

三是顺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和各级地方,目前,各相关部门都有各自的行业标准,许多地方也制定了地方标准。编制科学合理、实用可行的通用性、基础性国家标准,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各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从国家层面规范各项相关建设工作,做好各部门、上下的衔接协调和同口径统计,有利于“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式的有效落实。

                              (耕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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