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山东协和学院(郭店校区)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

05.11.2014  11:54
济环字〔2014〕203号 历城区环保局:       《济南市环保局关于2014年全市第二次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检查情况的通报》(济环字〔2014〕108号)对你辖区内的山东协和学院(郭店校区)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要求其于2014年7月31日前整改完毕。你们按照督办要求,督促该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并于9月1日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申请。       经核查,山东协和学院(郭店校区)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已经达到督办要求。 经研究,现决定对该单位解除挂牌督办。请继续加强督查,督促其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