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环保局进一步规范环境监察运行机制
18.02.2016 16:43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016年,郯城县环保局结合监察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各个岗位的流程图,细化到工作每个节点,打造“流程管事,制度管人”的良好运作机制,确保工作一项不丢,跟进到底。
(一)实行定期队务会议制度。每周周一早8:40时,召开监察大队队务会议,监察大队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调度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对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进度要求和责任人。
(二)实行监察文书“季度点评”制度。针对监察文书制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中队每季度汇总报送一次下达的监察文书,综合科随机抽取每个中队各10份文书,根据有关标准进行点评,并将存在的问题书面反馈给各中队,督促一线监察人员进一步提高文书制作水平。
(三)实施模板化执法。制定了26种常用的违法案件调查模板,规范了监察意见、询问笔录、勘验笔录、证据收集等4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规范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
(四)实行季度互查制度。出台监察中队季度互查方案,规定每季度最后两个周为各中队互查时间,明确各中队辖区内10家必查企业、5抽查企业,必查企业由综合科提供企业名单,抽查企业由各中队在互查时自行决定。互查结束后,综合科汇总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处理建议,反馈给责任中队,督促整改落实。
(五)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出台《郯城县环境监察中队绩效考核办法》,按照“日常工作常规化,重点工作突出化,创新工作重视化,考评工作实效化”的总体要求,分解落实监察任务,量化考核指标。绩效考核全面贯彻落实工作任务消号制,建立健全职责权利相协调、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工作机制。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8.02.2016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