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2015春雷行动”初见成效

27.03.2015  15:40

      为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3月25日,郯城县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组成两个巡查组,对全县林区进行了一次大巡查。此次巡查主要针对以下五类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二是林区种植毒品源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三是非法采挖、运输、移植、经营大树古树行为;四是非法猎捕、养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五是非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特别是毁林采土、采石、采矿等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巡查组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实际并结合群众举报,重点对林区防火重点部位、野生动物栖息区以及林农交错地区进行了详查,从中发现一些案件线索。在巡查过程中,对林农、林区游客以及周边群众宣传林业方针政策、野生动物和大树古树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种植毒品源植物对国家、社会和家庭的严重危害,要求群众要自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行动当日,巡查组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发现并拆除捕鸟网兜12处,制止野外违规用火3人次,消除火险隐患5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