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局三位一体推进集约高效用地

26.11.2014  11:50
                郯城县国土资源局以《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统领用地全局,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根基,扎实贯穿每个环节,三位一体抓落实,有效推进了集约高效用地。

                一是严格用地标准。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原则,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着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保障县重点项目建设,进驻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节能减排等相关标准,经济开发区、一般工业集中区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应分别达到300万元/亩、200万元/亩,无特殊工艺要求的项目用地建设容积率达到1.0,项目不得建设低于二层的厂房,鼓励企业建设三层以上的厂房。实现平面扩张向立体延伸的转变。对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利用强度等指标实行严格控制;对建设项目实行开工、竣工月度申报制度,提高项目质量、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和产业集中度,实现土地要素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最大化。                 二是坚守“三线”布局。 按照城乡统筹的发展理念,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精准把握好“生存线、生态线、保障线”三条底线。注重“多规合一”,与城市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及各专业规划紧密衔接,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用地;对村庄周边的基本农田进行优化调整,推进集约经营。实现统筹发展最佳布局、国土资源最佳配置、土地利用最佳效益。                 三是盘活土地存量。实现工作指导由新增建设用地为主转到以节约集约用地、挖掘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为核心上来。将土地使用标准的相关控制要求纳入出让方案和出让公告,写入合同严格执行。加大考核力度,将节约集约用地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以制度规范引导节约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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