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男子偷配朋友家钥匙入室 卖掉家电当零花钱

26.06.2015  19:02

  借朋友让帮忙回家取东西之机偷偷配了一付朋友家的钥匙,趁朋友一家在外地居住期间住进朋友家,没有零花钱的时候将朋友家电脑等部分物品卖掉换钱花,近日,临沂郯城两男子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了法律的代价。

  6月19日,郯城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的房门被人换了锁,车库里的电车也不见了。赶到现场后,民警立即对现场展开调查。调查中,民警发现失主家的车库门没有撬别痕迹,被换了新锁的房门也没有撬别痕迹,怀疑是不是熟人所为,而失主称一家人都在临沂居住,这个家中很长时间才来一次,失主对门的邻居向民警反应,有两个男子在这连续住了好几天。根据失主邻居的描述,失主想起应是自己孩子的两个朋友。民警分析,是不是失主孩子与朋友交往过程中,把家中的钥匙给了朋友一把,导致房门被换了锁。在与失主孩子交流中,民警确认在失主家住的两个男子就是失主孩子的把兄弟周某某、刘某某。失主孩子反应并没有把家中的钥匙给过别人,有一次只是让周某某拿钥匙回家帮他取过东西。确定嫌疑人后,民警立即对嫌疑人的行踪展开调查并于6月20日将正在网吧上网的周某某及刘某某抓获。

  周某某交代,5月份的一天朋友有事让他帮忙回家取东西,在这个过程中,周某某将朋友家的钥匙偷偷配了一把,想趁朋友家无人的时候在他家中住着,后来周某某又将同村的好朋友刘某某喊过来一起住。但周某某、刘某某都喜欢上网,没钱了又不能老问家里要,两人合计,不如把朋友家中的电车、电脑卖掉换钱花。意见达成一致后,两人分别将失主家的电脑、电车等物品,以是自己家的东西旧了想换新的为由卖掉。

  6月24日,民警将追回的电动自行车及电脑返还给失主。目前,周某某、刘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