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冲动!男子酒后驾车上高速 被记12分罚款1000元

13.03.2019  08:12

    齐鲁网3月12日讯 近日,晚10时左右,在济青南线沂源东收费站,高速交警在执行夜查任务时,查到一辆鲁S牌照的小型轿车。执勤民警刚走近驾驶员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随即用酒精测试仪对该王姓驾驶员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32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期间,据驾驶员王某交待,他老家是临朐的,自己在莱芜打工,当晚和厂子里的兄弟们在一个水饺店里喝了些酒。回到宿舍就收到了老婆打来的电话,原来老婆和老妈因为教育孩子的问题起了争执、闹了矛盾,老婆打电话诉苦。他本来打算今晚不回家,但为了回去调解婆媳二人的关系,就犯了糊涂,跟兄弟借了辆车就酒驾上了高速公路。

    经过交警的批评教育,王某后悔不已,称以后绝不敢再以身试法。交警电话通知其妻子,对方也表示知道错了,自己忽视了老公的自身安全,无论怎样也不该让他触犯法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将对驾驶员王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 酒后驾驶事故多,饮酒千万莫开车,侥幸心理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