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特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应开新闻发布会

19.04.2016  12:39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点》明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首次部署“政务公开”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前,国办在2012年到2015年都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和要点作出安排,今年的《要点》是对“政务公开”进行部署。据北青报记者观察,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推进决策公开、做好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工作要点》指出,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省级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一次。

  《要点》明确,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

  与以往相比,今年的《工作要点》在公开内容本身方面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许多内容都与正在推行的新政策相配合。例如,在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方面,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在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要求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

  此外,《工作要点》指出,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

   地级以上市政府每季度公开饮水状况

  今年的《工作要点》还对去年的一些要点做出了更详细的安排。去年的要点指出,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今年的要点要求,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自2016年起地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应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