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交警:重拳整治危化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加强源头管理 加强上路前检查
从6月21日开始,莱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莱芜交警坚持“预防为先、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危化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严格按程序核发氰化钠等剧毒危化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认真核查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并见人、见车;进一步严格承运人、驾驶人、押运员及车辆相应资质资格审查;进一步清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危化品运输车;进一步加强危化品运输车通行秩序管控。积极会同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驾驶人和押运员及车辆相应资质资格、承运企业源头管理、通行秩序管控等关键环节监管,强化共治,强化责任落实。
针对盛夏危化品道路安全隐患突出、交通安全风险增大的新特点,莱芜交警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对从事危化品运输的企业、运输车辆及驾驶人、押运人员情况进行细致排查,组织民警深入14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对249辆危化品运输车,通过以车找人或以人找车的办法,进行逐一地毯式、拉网式再排查。加强危化品运输企业源头管理,利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面排查梳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登记情况、检验情况、报废期限以及车主、驾驶人等信息,健全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企业、车主管控档案,强化对重点管理对象的常态化、户籍化管理,并与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重点对象管理平台核对,加以补充完善。同时,充分运用缉查布控、高清视频“天眼”、视频巡逻和“电子警察”等高科技手段,对车辆行驶轨迹进行认真分析,掌握活动规律,及时部署勤务和警力进行有效查控。
在深入摸排安全隐患的基础上,莱芜交警强化危化品运输车通行秩序管控。支队与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危化品装载、充装和发货企业、站场及周边,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出发上路前装载状况的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人、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设立38个执勤巡逻点,依托4个交警执法站,对途经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依法从严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超载、超速、占道行驶、疲劳驾驶、“大罐小标”、不配备押运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个交警大队在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等公路网的重要路段和节点,通过推行实效警务、昼盯夜查、区域联勤、异地用警等方式,开展违规运输危化品等危险驾驶行为集中整治,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
与此同时,坚持源头治理、系统监管,严格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联合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全面检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颁发的涉及道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相关资质资格、证照等。凡是承运人、驾驶人、押运员及车辆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驾驶人上一个记分周期及本记分周期内存在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或者有两次以上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行驶记录的,危化品运输车非法改装、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未悬挂或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的,一律不予批准。对集中排查出的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不批准核发道路运输通行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坚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