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兰山区迅速启动Ⅲ级响应
06.12.2016 10:09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2月5日,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升级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预计12月5日起,城区空气质量持续超过300,预计5日全天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按照市大气办通知,兰山区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升级并发布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响应。
兰山区大气办按照《兰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立即采用配套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健康防护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包括:各镇街按照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操作方案落实减排和停产措施;建成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建议性减排措施即倡导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健康防护措施包括: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科学防护措施。
各镇街(工业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兰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兰山环保分局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检查,对照减排企业清单,对企业应急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减排30%。区大气办加强督导,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期间,每日下午3点调度各单位应急响应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6.12.201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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