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2012-2014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完成省级三年总体验收
10月9日-11日,山东省水利厅、财政厅组织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招远市2012年-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进行三年总体验收。烟台市水利局副局长刘金章、招远市政府副市长赵曙光、市水务局局长王风友及市县财政、水利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验收活动。
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并实地查看了8个镇(街道)共9个项目区的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现场, 对工程完成情况、施工质量、工程建设管理、资金到位拨付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
2012年-2014年,招远市组织实施了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在阜山镇、蚕庄镇、玲珑镇等8个镇(街道)集中连片实施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共发展管灌面积6.986万亩,建设小型水源工程158处,其中:新建小型泵站67处、改造小型泵站10处,新建机电井23处、改造机电井53处,新建拦河闸(坝)4处,塘坝加固1座,完成投资8706.95年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4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8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96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037.4万元,群众投劳折资509.55万元。
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基本实现“旱能浇、涝能排”,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年新增供水能力1018万立方米,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1.38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605万亩,年可节水606.7万立方米,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260万公斤,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2003万元,农民年人均增收371元。
验收组对招远市三年小农水项目建设工作给予肯定,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工程建后管护,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宁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