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

28.10.2017  08:19

  记者27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近日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劣Ⅴ类比例控制在5%以下。

  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说,“十二五”以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部分区域仍存在着排放不达标、处理设施不完善、管网配套不足、排污布局与水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等现象,部分水体水环境质量差、水资源供需不平衡、水生态受损严重、水环境隐患多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他说,这是第一次形成全国地表水环境“一盘棋”管理。规划范围主要包括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并兼顾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西北诸河,第一次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规划明确了各流域污染防治重点方向和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重点。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行政区划,划定陆域控制单元,实施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管理。全国共划分为341个水生态控制区、1784个控制单元。在此基础上,筛选了580个优先控制单元,进一步细分为283个水质改善型和297个防止退化型单元,实施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

  规划提出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等5项重点任务。

  规划确定了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五大类项目,建设中央和省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储备库,实施动态管理。

作者:高敬         编辑:焦竞赛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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