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宗局突出五个重点部署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近日,济南市民宗局印发《关于2015年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突出五个重点部署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一、突出学习月活动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宗教界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治国理政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宣传、讨论和贯彻,深入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宗教界切实增强宪法观念,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突出学习月活动参与的广泛性。要求各县(市)区民宗局切实做好活动引导,深入宗教界广泛发动,在积极组织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与“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主题征文基础上,组织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式的研讨、学习、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突出学习月活动与重点工作结合。在组织开展学习月活动中,注重与当前全国、全省、全市宗教领域重点工作相结合,特别是与当前全市宗教领域重点难点、热点工作相结合,通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达到推动重点工作开展,为解决难点问题创造条件的目的。要结合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佛道教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组织宗教界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帮助宗教界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突出学习月活动宗教界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在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主动性,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其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阐释,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去。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规章制度中,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发挥好普法联络员、宣传员作用,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
五、突出学习月活动普法实际成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市民族宗教局与县(市)区民宗局分工负责,推动学习活动计划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政策法规学习活动与贯彻落实宗教工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推进宗教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指导宗教团体抓好自身建设等工作的结合,增强“学习月”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注重树立和发现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尤其是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探索和创新,使宗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