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圆满完成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工作
12.05.2015 16:5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根据《山东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潍坊市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昌邑市森保站于3月28日-4月25日,对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依法对全市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单位和个人逐一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
本次活动重点审查是否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名称是否与驯养繁殖许可证一致;驯养繁殖种类、级别是否与许可证一致;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是否年审;驯养繁殖种类来源是否合法。本次清理整顿行动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4家,其中2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种类与证照一致,来源合法;1个单位今春引进的野生动物尚无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对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2015年5月1日前补办有关手续,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1个单位的驯养许可证未年审,且已经停止驯养繁殖活动,依法予以注销。对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圈舍不规范、养殖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对当事人进行了指导,责成养殖户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规范野生动物驯养行为,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后期跟踪检查,确保野生动物安全和公众卫生健康。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2.05.2015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