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一企业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污水被行政拘留

08.09.2016  21:35

  金乡县环保局开展“呵护碧水蓝天”行动以来,该局不断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有效遏制了企业随意排污现象。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查出一家商混企业涉嫌环境违法,并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2016年7月26日,该局执法人员对鸡黍镇一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沉淀池内有部分沉淀水流入雨水沟内,经雨水沟到达企业东墙外田地生产沟内。生产沟中存有部分冲洗罐车废水,沟底部有冲洗罐车残渣。厂区东围墙外堆放有生产沟中冲洗残渣未清理,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

  8月4日执法人员再次巡查时,发现该企业将厂区冲刷地面水及商混罐车洗罐水,随冷库冷却水沿雨水管网流入厂区东侧无防渗措施处理的沟渠中,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企业涉嫌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存贮污染物。经询问该企业负责任人对环境违法供认不讳,该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处以罚款,同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公安部门已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