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国地税合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8.03.2017  18:16

  一是联合办理登记。按照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的要求,国地税共同制定了税务登记联合办证实施办法,纳税人只需向一个部门窗口提出申请,由国地税相关工作人员内部流转受理业务,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避免了办税人多头找、多次跑、重复排队、重复受理等弊端。合作以来,国地税已联合办理税务登记1874户,注销登记201户,变更登记1706户,交换登记资料2000余份。
  二是联合开展信用评定。根据省局和市局关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规定和要求,国地税联合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共同制定工作措施,统一宣传报道,统一量分尺度,统一评定程序,实时交换纳税人违章记录,共同协商评定等级,在国地税税收合作管理上取得良好开端。共联合评定A级企业43户,B级企业999户,C级企业253户,D级企业36户,提高了社会依法诚信纳税共识。
  三是联合开展宣传。根据金税三期上线和营改增后续工作,围绕宣传主题,结合税收宣传月工作要求,联合开展税收宣传。通过上门宣传、发放传单、发布公告、开票有喜、纳税辅导等多种方式强化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努力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国地税共同开展发票缴销和发售工作,确保发票管理工作按照营改增相关要求有效落实。
  四是联合开展稽查。成立了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国地税联合进户稽查工作机制。年初联合选出6户共管企业作为第一批联合稽查对象,并联合制订检查方案,共同派置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统一进户实施检查,同步调查取证。目前,联合检查已结案3户,查补入库税款59万元,实现了纳税人、国税、地税三方共赢。
  五是联合开展信息采集使用。对内,根据国地税内部部门业务需求,共享双方内部涉税信息,不定期进行数据交换。对外,共同制定第三方涉税信息联合采集和应用工作方案,确定联合采集信息的范围和标准,共同开展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工作。特别是以金税三期系统为基础,充分发挥国地税双方在信息方面的共通性和互补性,截止目前通过信息共享共交流有效信息256条,查补税款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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