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金乡县局实施食品药品企业“红黑榜”制度

30.10.2014  01:06

  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金乡县局制定诚信建设“红黑榜”制度,从今年10月份起,在局网站定期发布食品药品企业“红黑榜”名单,引导群众选择安全食品药品。
  截止目前,面向社会公布了“红榜”共计23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家,食品经营企业10家,餐饮服务单位5家,学校食堂1家,药械生产经营单位4家,药械使用单位1家。“黑榜”共计2家,其中餐饮服务单位1家,药械生产经营单位1家。制度规定将对红黑榜名单采取动态管理,被发布为“红榜”的企业,一经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取消红榜资格,对发布为“黑榜”的企业,其失信行为改正或消除的,经检查核实后及时排除。
  通过此次“红黑榜”的发布,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对重信誉、讲诚信的企业给予激励,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予以惩戒,增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诚信意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