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窃贼曾在金店干过保安 用铁丝钩出金店5万黄金饰品

09.12.2016  13:12

   水母网12月9日讯 7日一早,烟台福山公安分局河滨路派出所接到市民报案称:福山区某金店凌晨失窃,一条96.76克黄金项链和一只62克黄金手镯被盗,约合人民币五万多元。接到报案后,民警通过天网工程沿着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于8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功抓获。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男,栖霞人,今年36岁,十年前离婚后至今单身。据王某交代,从今年五月起到案发前他一直无业,平时上网玩游戏,所有开销全靠“偷”,曾在失窃金行做过一年保安,盗窃前没有做任何准备,盗窃所用铁板、铁丝等工具都是顺手拈来的。

  7日零时30分,王某从福山区北四路上完网,从网吧出来后手头已经没钱,就想到附近有一家金店,自己曾在店内干过保安。一路上,王某先顺手从路边摩托车上拿了一个头盔戴上,随后找了个铁板和铁丝,来到金店门口将金店手拉铁门砸了个窟窿准备作案。

  “把店里玻璃砸碎后,用铁丝将门口柜台上的两个饰品钩出来。”王某称,因为在里面干过了解地形,没费劲便成功得手。

  7日早上8时许,该金店员工上班后发现店内失窃两个首饰,并立即报警。“黄金首饰单价328元/克,丢失的黄金饰品价值5万多元。”店员介绍,没想到案发后这么快就破案了,让他们感到意外的是盗窃者竟然是曾经的同事王某。

  盗窃后,因为没有身份证王某并没有走远,而是继续在福山找了一家网吧在里面呆着,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在案发后24小时内被抓。

  河滨路派出所郝所长介绍,民警根据监控调查发现,王某从11月25日开始一直在网吧内活动,很快警方就在网吧将其抓获归案。王某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得手后将其中一条重96.76克的黄金项链,以19000元的价钱卖给了芝罘区三站附近的黄金收购店,随后拿着这些钱在烟大附近花了5000多元买了一身衣服。民警在王某身上搜出销赃后的13000元现金和藏在袜子里的黄金手镯。

  经过审讯,王某还交代自己曾在六七月份,在芝罘区阳光100附近传奇网吧、苹果手机专卖店、烟大附近苹果专卖店实施过盗窃。据办案民警介绍,王某今年共作案五起,涉案价值约合十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王梓蓉 通讯员 孙晓伟 郝同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