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阳光大姐金牌月嫂被指问题多 雇主收到月嫂辱骂短信

18.03.2015  17:58

     中国山东网3月18日讯 “我们从济南阳光大姐家政花高价请的金牌月嫂闹情绪,工作时间扔下孩子就走了,之前还收到这里其他月嫂的辱骂短信,找阳光大姐投诉至今没结果。”这是济南市民刘女士最近遭遇的烦心事儿。于是,她找到中国山东网的记者寻求帮助。

  金牌月嫂提前3个月签合同 雇主解除合同收到月嫂辱骂信息

  刘女士的孙子现在只有7个多月大,从她孙子出生起,她家就从济南阳光大姐服务公司雇佣了一名金牌月嫂赵大姐负责照顾。月嫂工资一个月3900元,加上成交服务费等,一个月4000多元。根据公司规定,聘请月嫂需一个月签一次合同,续约需提前三个月签合同。刘女士称,2014年12月,在她不清楚续签月嫂需提前三个月的情况下,赵大姐被其他雇主签走,他们也签了新的月嫂。后来,刘女士一家与赵大姐双方都想继续合作,赵大姐选择继续留在刘女士家工作,为此,刘女士与新签月嫂解除了合同,同时承担了2000多元的违约金。

  让刘女士一家没有想到的是,2014年12月13日,刘女士的儿媳妇收到了刚刚解约的金牌月嫂的辱骂信息。刘女士向记者提供的截图显示,月嫂发送的信息包含“是人能干出这种事儿吗”、“不愿意早说,你有钱了不起”、“祝福你早晚会得到报应”等语句。

  金牌月嫂闹情绪 工作时间扔下孩子就走人

  刘女士吸取了上次教训后,提前与月嫂赵大姐签订了后半年的合同,并向公司支付了6万多块钱。刘女士表示,为了孩子,只要月嫂服务好,愿意花高价钱。让她没想到的是,因为一点摩擦,月嫂赵大姐在工作时间扔下孩子不干了。

  2015年3月11日,赵大姐在给刘女士的孙子喂饭时,饭洒到了宝宝衣服上,宝宝的妈妈王女士要求赵大姐给宝宝铺上布,不要把饭洒在宝宝身上。因为王女士一句责备的话,“别人家的孩子都干干净净的,我也要我的孩子干干净净的。”赵大姐觉得王女士说话语气太重,表情太严肃,她无法达到王女士的要求,便当即表示不干了。

  即使刘女士家人给月嫂道歉,月嫂仍然在上班时间中,扔下孩子径直走人。“花钱请的金牌月嫂,就是这样的服务?阳光大姐到底怎么培训月嫂的?”刘女士很费解。

  济南阳光大姐相关负责人“打太极” 刘女士遭遇维权难

  2015年3月17日,记者随同刘女士来到了济南阳光大姐服务公司,一名王姓主任表示,月嫂赵大姐存在她的不足,公司已经找她谈心安抚了她的情绪,并表示可以再给刘女士派送新的月嫂。

  对于此解决方法,刘女士并不同意。“我不敢再用阳光大姐的月嫂,我要求退钱,赔偿误工费,要求他们道歉。”

  赵大姐在上班时间中扔下孩子走人是否违约?是否会处理发辱骂信息的月嫂?济南阳光大姐服务公司是否会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他们做出相应的处罚?

  对于上述问题,王主任未给记者明确答复,也未给刘女士道歉,自始至终在推诿。

  “我将维权到底,要阳光大姐家政和月嫂给我一个说法!”刘女士除了维权,更想尽快再给她的孙子找个专业人员照看。

  律师:月嫂违约 雇主可提起诉讼

  针对此事,记者致电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宝成,董律师查看双方所签合同后表示,他们双方所签署合同为居间服务合同,乙方(月嫂)已经违约,甲方(雇主)可以提起诉讼,可拒绝支付乙方工资,要求乙方进行赔偿并解除合同,所交纳的服务成交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同时,由于丙方(阳光大姐服务公司)提前收取了甲方的劳动报酬,甲方在诉讼时可以向丙方要求返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