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4:十大改革措施 影响百姓"钱袋子"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重提内需,要让老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扩大消费的前提是老百姓的“钱袋子”足够鼓。虽然今年经济增长“换挡降速”,增速放缓,但改革却未停滞不前,相反,改革前进的脚步反而越走越快,这其中就不乏那些让老百姓“钱袋子”鼓起来的改革政策。临近岁末,中国经济网就为您盘点一下今年那些影响老百姓“钱袋子”的改革措施。
1、农地经营权流转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针对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新赋予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等财产权利。据中国经济网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12.77亿亩;截至2010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约为2.5亿亩。专家估算,仅承包耕地一项,每年将撬动1.3万亿元资金;而农村建设用地的价格可能高达130万亿元。激活土地这一农民最大的资产,必将唤起沉睡的巨量资本,给农民、农村及相关产业带来无穷的想象力。
早在2008年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后,部分地方就开始土地流转的探索,到去年年底,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试点区域范围已经有28个地区。上月底,《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正式印发,这是有关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更深入的政策,意见要求进一步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从事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届时,农民将会从手里的土地中获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2、农产品收储改革
我国农产品保护性托市收储政策已实行近十年,先后包括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棉花、白糖等品种,收储政策通过设定国家收储价,保证农民销售农产品的最低价,保障其收入从而保护其种植积极性。但近年来因其扭曲市场价格,以及执行中的乱象而饱受指责,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楼继伟表示,我国要推动最低收购价格和临时收储政策向“价补分离”转变,组织开展大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
今年年初的“一号文件”提出,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此后,作为试点的东北内蒙大豆、新疆棉花直补措施相继出台。新疆自治区公布的实施方案显示,自今年9月起,国家在新疆实施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的试点,同时取消棉花临时收储。中央补贴资金的60%按棉花种植面积补贴,40%按实际交售数量补贴。到年底之前,新疆许多地区的棉花种植户已经拿到了棉花直补款。专家表示,直补的好处显而易见,之前,棉花收储企业会从中获利,而现在则改为农民直接从中获利。
3、消费税改革
今年12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发布《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对成品油等产品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同时,财政部还下发《关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资源税费制度。这是自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我国首度调整成品油消费税。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国际市场能源供需环境较为宽松,石油价格持续下跌,此时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不仅可以促进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利用,同时还可以确保不因提税而导致油价上涨。
从1994年我国消费税的开征之日起,这个税收项目就带有鲜明的倾向,出台的时候这个税种主要就是针对成品油、烟酒,因为成品油是明显的资源性产品,其消费会造成环境压力。烟酒则消耗了太多的土地资源、水资源,消费之后还会对消费者造成健康上的损害。针对这样的商品,必须要有引导。这次,两部门连发三个文件大幅调整消费税政策,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促进节能减排,专家表示,今后还会有更多对高耗能、高污染消费项目的税收调整。
4、存款保险制度
据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发布的当年上半年统计数据显示,人民币存款余额突破百万亿元,达到100.91万亿元。另据资料显示,2013年5月,就个人储蓄而言,全国金融机构个人储蓄存款为44.17万亿元,个人人均储蓄为32719元。专家表示,中国的储蓄率高达52%,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而且就大国经济而言历史上不曾有过先例,由此可见,中国百姓大部分资产还是存银行。
中国居民储蓄倾向较高,储蓄很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百姓的钱袋子大都集中在各大银行了,因此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广大存户的利益变得尤为重要。早在2007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经过七年的筹建,2014年11月30日,央行、国务院法制办就《存款保险条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表示偿付限额50万元人民币,对个人储户而言,50万元人民币覆盖资金面的80%,保险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截至2014年11月,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草案意见征求完毕后,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预计于2015年1月份推出,届时,老百姓的钱袋子又会多了一层保障。
5、预算法首修
今年8月,历时十年的预算法修改完成,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很多人将这一标志性事件,赋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破冰”的深远意义,并不过分。我国现行预算法是于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是预算法在出台20年后的首次修改。新《预算法》在预算公开、管理和控制、地方债管理、财政支出绩效等方面作出诸多规定。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是我国财税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要求完成的三项重点工作和任务之一,另外两项是完善税收制度和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这些改革将在2015年推出,2016年基本完成,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是支撑改革全局、面向长远战略目标的制度建设,必将加速释放改革红利,为中国经济增添动力。
6、资本市场“新国九条”
今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场称之为新“国九条”。我国目前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不高、回报投资者能力不强、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新“国九条”针对股票、债券、期货、私募市场等资本市场提出意见,指出要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透明、稳健高效、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新“国九条”的推出,给二级市场带来了久违的振奋。5月12日是《意见》公布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二级市场高开高走,多个热点集体爆发,两市近60只个股涨停。市场用行动给推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投下赞成票。新“国九条”明确规定,坚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完善公众公司中小投资者投票和表决机制,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和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机制。老百姓在股市投资将更加有保障。
7、央企领导薪酬制度改革
今年8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11月6日,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意味着央企负责人薪酬开始步入全面实施阶段。据了解,此次改革方案的适用范围确定为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72家副部级央企负责人,具体改革方案为,央企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将按照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而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不超过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励收入的水平,不会超过央企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
此前,国务院国资委公开资料显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央企,其高管平均薪酬与央企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在2002年为9.85倍,到2010年扩大到13.39倍,之后趋于平缓,但依然饱受舆论抨击。其中,国资委监管央企高管平均年薪在60万到70万元之间,而非国资委监管金融类央企高管薪酬则普遍在百万元以上。据此次薪酬改革方案测算,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负责人与职工薪酬差距将显著缩小。按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系统性要求,除了72家副部级央企的负责人的薪酬标准,其他中央企业负责人、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地方所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也将参照改革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随着改革的推进,领导与员工的收入差距将进一步缩小,
8、基层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
公务员工资,一直是舆论热点话题。一边是基层公务员为收入低对媒体大吐苦水,一边是公众对公务员福利待遇的各种“吐槽”,其实,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化,普通公务员之前所享受的或多或少的隐性福利基本都已经绝迹,而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施行于2006年,缺陷日益凸显,改革亟待破局。
今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包括《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在内的6个文件。《意见》明确指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将改变以往与职务挂钩的局面,多了一条晋升通道,以后即使不当“官”通过职级晋升也能取得相应职务的薪酬待遇。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而全国大概500万基层公务员将有望通过这一新政获得待遇的提升。
9、营改增试点再扩容
自2012年一月起开始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以来,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和铁路运输、邮政服务业、电信业等均纳入“营改增”范围,仅剩生活性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还未纳入。营改增的试点地区也从原来的十省市扩大到全国范围。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税政司发布营改增试点运行的基本情况显示,2013年减税规模超过1400亿元左右。
从试点两年来的情况看,“营改增”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直接减轻了纳税人负担。随着营改增将来在剩余行业的扩容,纳税人将享受到越来越多的税赋红利。
10、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今年八月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意见稿要求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登记机构信息纳入统一基础平台,意见稿还显示,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均被纳入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系。
在这部酝酿了7年的行政法规中,统一登记是其最大的亮点。而在统一登记的前提下,这部法规也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譬如,为房产税的征收奠定基础,成为房地产市场步入健康规范管理的前提。此外,尽管参与立法的专家一再解释,该条例与反腐并无直接关系,但随着各地“房叔”不断涌现,该条例还是被寄予了成为“反腐利器”的厚望。其实,在对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讨论中,最受关注的是房产一项: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摸清房产底数,为房产税、遗产税的开征奠定基础,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调控有重要意义。房价的高低一直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专家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实行以后,房价或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