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监局: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必须同步录音录像

08.02.2015  22:01

    银行理财产品纠纷日益增多,在处理投诉时却常遇到查证难的问题。6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银监局了解到,一份名为《关于开展银行理财和代销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工作的意见》已经于近日正式下发至辖内各银行,要求所有网点在2015年年底前对高风险理财产品和其他所有代销产品的销售过程实施录音录像同步监控,未来一旦出现纠纷将有证可查。

  理财产品销售违规频发   去年下半年以来,客户投诉理财产品销售存在误导的新闻频现报端,客户和银行员工常常各执一词,处理理财纠纷缺乏证据。全国人大代表、知名律师朱列玉就曾建议,针对这个“老问题”,银行在管理上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   6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银监局了解到,针对近年来广东辖内银行理财和代销产品销售违规行为多发、“飞单”案件频出的情况,广东银监局于近日印发《关于开展银行理财和代销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辖内所有银行网点在2015年年底前对高风险理财产品和其他所有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实施录音录像同步监控。   《意见》同时还要求商业银行积极做好对客户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加强信息管理,切实保护客户隐私,同时强调了“录制形成的影音资料仅用作有关部门处理纠纷、应对诉讼的依据。”   《意见》同时鼓励商业银行逐步推行独立的第三人风险测评制度,防范误导销售和不当销售。   广州有银行去年已加装   据《意见》要求,商业银行网点应设专区或专柜销售高风险理财产品和所有其他代销产品,在销售人员就产品关键交易信息及风险进行提示时,以及客户对上述提示进行确认时,要同步录音录像。   到底何为高风险理财产品?广东银监局的相关人员向羊城晚报记者解释,按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即“风险评级在四级(含)以上的银行理财产品(包含自主研发及代销他行)”。“所有其他代销产品”包括保险、公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私募股权基金等。   6日,包括四大行在内的广州市内多家银行都确认接到了通知,多数的银行对此表示欢迎。记者了解到,一些银行已经提前“达标”。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在2014年年底前就已经完成了对于市内所有网点的改造,“目前网点柜面都加装了全程录音录像的设备”。   恒生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则透露,目前在恒生的所有网点渠道购买理财产品都已经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我们前几年就学习了香港的经验,对客户利益进行保障。一旦出现纠纷就能做到有据可循”。   但也有银行表示实施起来有点压力。“一般来讲,设备改造等硬件方面不是问题,但是考虑到全部录音录像,可能需要的存储空间越来越多,相应的保密工作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讨论。”一名业内人士称。   另一名业内资深人士则表示,北京、上海等地银监局已经发出过类似的通知,广东省内的银行也早有心理准备,但对于粤东西北地区来说,还要加强宣传,让民众接受自己购买理财产品时被录音录像。   广东银监局方面则表示,广东银监局将采用抽查、暗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力促辖内银行将《意见》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改造成本会否转嫁客户?   银行:成本两三万元不转嫁客户   网点加装录音录像设备大概需要多少钱?   “按照不同网点的实际情况会略有不同。”广州某银行的相关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每个网点需要新增6个摄像头,平均每个摄像头1500元左右,再加装一台监控设备,购置4块硬盘,大约每个网点的平均成本约在2万元到3万元之间。   有老百姓担心银行会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一家已经完成全部网点改造的银行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无需担心,“与工业企业不同的是,银行体系的成本控制和盈利体系是分开核算的,大家担心因此理财产品收益率会下行,那也是误会,因为银行在设计产品时不会考虑网点建设成本,而是综合资金成本等因素进行一个风险定价”。   录音录像保存多久?   至理财产品到期后两年   不过,记者昨日在走访时也发现,不少银行客户对于银行保存录音录像问题仍然存有疑虑:比如到底录音录像要保存多久?广东银监局的相关人士表示,按照此次的《意见》,在产品到期之后两年内,录音录像都应该保存。   而此前,银行柜台(非理财销售)的录音录像按照公安和监管方面的要求留存1个月左右,有银行方面则主动延长至3个月。   羊城晚报记者翻阅了此前上海、北京等地出台的类似政策,其中上海规定“高风险产品的销售录音应保留到产品到期兑付完毕”,北京的相关规定则显示,商业银行音频视频资料及相关电子信息至少保存至产品结束后2年;无固定期限产品音频视频资料保存期限为客户购买之日起5年或客户全部赎回后2年,如遇产品客户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应延长保管期限至纠纷后2年。   据有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监管层或考虑对于一些高风险的理财产品将参照当前保险产品售卖的做法,设立一个“犹豫期”,在规定期内客户如果感觉购买了不适合的产品,甚至可以“反悔”。不过,这一细则并未在广东版的《意见》中出现。   有无隐私泄漏风险?   调录像要根据规定走程序   昨日,也有得知消息的银行客户在第一时间表示疑虑,担心自己的隐私会被泄露。在东方三路的一间银行网点,前来购买理财产品的王伯就表示如果将来真的要在摄像头下购买理财产品,他会“不习惯”。   某外资银行的客户经理表示,广东的老百姓特别强调“财不外露”,很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泄漏,因此在推广初期要加大宣传力度。据其介绍,该行的录音录像需要根据银行的规定,走程序后才能被调出来,并不能简单随意地查看。   据另一名银行高管介绍,在该行想要查找录音录像资料,“即使行长本人想要查看也不容易,一般都是公安机关调取才能够同意,或者是监管层进行核查时才能提供”。   录音录像能解决纠纷?   专家:只是多一种保障渠道   为何广东选择在此时出台《意见》?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就曾表示,为了规范银行理财业务,未来银行销售理财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且透露这项工作已经在部分地区试点。   广东银监局方面则表示,此时出台《意见》,是因为辖内银行理财和代销产品销售违规行为多发、“飞单”案件频出的情况。   不过,有了录音录像就能够解决纠纷吗?昨日,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邹新月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实录音录像只是处理理财纠纷的一种渠道,作为事后的一种补救措施,“或者说对一些故意违规销售的人起到了震慑作用”。   但邹新月认为当前国内的理财产品销售之所以出现一些纠纷,原因在于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不完整,尤其是一些复杂的结构性产品,说明书太难懂,“别说是普通老百姓看不懂,就算是学金融的都要费上一番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