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环保分局召开加快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及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会议
26.04.2016 17:06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近日,岚山环保分局组织区内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环保办负责人召开了全区加快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及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市环保局联合发改、经信、财政、物价部门印发的《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和《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确保于2016年10月前全面完成我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和部分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任务。
会上学习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涉及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读,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法律主体责任,对逾期完不成淘汰任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罚款等处罚。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6.04.201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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