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28.06.2016  11:17

  本报讯 为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济南市长清区从严控污染排放、完善治污设施、强化环境监管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水环境整治。

  长清区把污染减排指标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环境形势月分析制度。针对重点减排项目、重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情况,每月组织召开分析会,查找问题及原因,明确整改重点并大力推进落实。积极为企业申请省、市环保补助资金,用于减排项目的落实,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开展。

  长清区不断完善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城市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日处理污水2.5万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入运行后,将彻底解决城区污水直排问题。

  新《环境保护法》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长清区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环境自动监控中心,认真落实污染源在线监控24小时值班制度,对在线监测瞬时超标排污单位进行调度并督促整改。

  长清区对区管以上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和“一企一策”分类监管,今年对辖区涉水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等开展各类环境监察500余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率达到95%以上,稳定达标率达到90%以上,有效遏制了违法排污行为。

  长清区严控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涉水工业企业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化工、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一律不予审批,其他涉水工业企业一律进入园区。大力整治现有水污染企业,对污染较重、没有污水治理设施,或虽有污水治理设施但污水排放长期不达标,以及属于“十五小”“新六小”企业和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重污染企业,全部关停取缔。

  王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