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部门发布消费警示 路遇车辆自燃切勿围观
27.05.2015 11:37
本文来源: 东营网
齐鲁网济南5月27日讯(记者 张雯婷) 随着气温的升高,又到了汽车自燃的高发季节。今天,山东工商部门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盛夏谨防车辆自燃。
据了解,引发汽车自燃的原因主要包括车辆设备和电器线路老化,车内渗油、漏油以及非专业改装等。此外,夏天炎热时,封闭的车内温度可以达到60多度,在车内放置打火机、发胶、空气清新剂等易燃易爆物品也可能引起车辆自燃。
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首先应当注意不要在车内放置这种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另外在夏天来临之际,最好对车辆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特别是使用年限比较长的车辆更要注意,这样也可以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
因此,广大消费者应尽量在车内配备车用灭火器,并放在触手能及的位置。驾驶过程中如果闻到焦糊味,应立即熄火停车查看。火灾发生后,最重要的是生命安全,尽快报警,同时利用车载灭火器做初期扑救,切忌惊慌失措。
工作人员提醒,在路上如遇车辆自燃事件,千万不要在现场进行围观,一定要将车辆驶离警情发生地点,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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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2015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