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粮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

14.09.2015  15:25

      为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烟台市粮食局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做好市场粮油供应工作,保持粮油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一是备足粮油货源,确保市场供应。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集中、需求较旺的特点,加大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督导力度,要求烟台市军粮供应站、烟台康谷缘经贸有限公司切实做好东北大米调运工作。截止目前,烟台市军粮供应站共协调其它粮食经营企业筹措大米共1900余吨,烟台市康谷缘经贸有限公司外采大米库存达到600余吨;要求市级成品面粉承储企业烟台新烟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台华实业有限公司、烟台龙源油食品有限公司切实做好面粉、食用油库存规模保障工作。截止目前,烟台新烟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台华实业有限公司、烟台龙源油食品有限公司的面粉及花生油均达到要求的储存规模;要求烟台市粮油综合批发市场做好商户管理,积极组织粮源,增加粮油品种,抓好入市粮油质量监管,确保粮油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二是加强价格监测,确保物价稳定。安排专人加强对粮油供求与价格变化等信息情况的监测、分析和上报,密切关注市场粮油销售价格走势,及时掌握粮油库存及销售动态,防止个别环节、个别品种出现供应短缺和价格大幅波动的现象,确保市场物价的稳定。
      三是完善应急机制,做好应急准备。认真落实市级粮食应急供应预案,确定应急粮油加工和供应定点企业,做好粮油应急供应各项准备工作,防止因市场集中消费而带来的供应不足。
      四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日期间粮食市场检查,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掺杂使假、牟取暴利以及其他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粮油市场秩序。并对所属企业粮油加工产品卫生质量情况进行检查监测,确保市场供应的粮油达到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保证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和谐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