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少女遭“附近的人”强奸 色狼胁迫其发生关系
“附近的人”是QQ、微信的一项常用功能,陌生人间通过它能实现简单、直接的沟通交友,但刚来烟打工的小李万万没想到,她却被“附近的人”强奸了。近日,莱山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将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归案。
赵某,男,26岁,济宁人,大专文化,在莱山区一家KTV上班。2016年2月底3月初的一天,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家中用手机上QQ,利用QQ软件里边“附近的人”功能搜索附近在线的QQ,后来就找到了小李的QQ号码。通过查看小李QQ号码上面留有的信息资料,知道小李是位19岁的打工妹,赵某就萌生恶念,用QQ直接和小李聊天。交谈中,赵某对小李嘘寒问暖、关心备至,让身处他乡、倍感孤独的小李感觉非常“温暖”,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聊天内容也越来越暧昧,后来赵某甚至要求和小李发生性关系。单纯的小李立即将赵某拉黑,就此不再搭理他了。
此事本该到此为止,但赵某岂肯善罢甘休。赵某又用其他两个QQ号码加了小李作好友,利用另一身份告诉小李在网上看到小李和赵某在QQ上的聊天记录了,并且还把记录截图发给小李看。小李这下可吓坏了,主动从QQ上找到赵某,让赵某把网上的帖子删掉。赵某一开始和小李说不同意删帖,后来就提出让小李和他发生一次性关系才把帖子删掉。虽经小李苦苦哀求,但赵某就是不同意通过其他方法解决,小李只得同意了赵某的要求。2016年3月13日上午,小李如约来到赵某租住的小区,在赵某的胁迫下与之发生了性关系。之后,赵某又以将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发布到网上为要挟,再次要求与小李发生关系,小李这才报了警。
目前,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网络的隐蔽性使人与人相处时不能察言观色,对于网友自述的信息难以甄别,很多被害人,特别是少女往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轻易相信陌生网友,将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若不幸受到侵害,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保留证据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