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
中国山东网4月28日讯 (记者 邱忠珲) 记者从28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人行济南分行印发了《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自7月1日起,全省全面落实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
据山东省财政厅分管领导、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王晶介绍,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在5%至12%之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其中,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山东省贯彻落实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从全省落实情况看,执行效果比较好,截至上年末,超比例缴存的2819个单位13.6万人全部规范到位,减轻单位负担3.7亿元,全省杜绝了超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现象;317个困难企业13.8万人降低了缴存比例,减轻企业负担3亿元;12个困难企业7.1万人缓缴了住房公积金,减轻企业负担4.3亿元,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
此外,贷款逾期率保持较低水平。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2004.1万元,逾期率0.09‰,远低于1.5‰的国家考核优秀标准,试点项目贷款无逾期,无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现象。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5亿元,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0.45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5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60.3%。全年未使用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作者:邱忠珲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