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限时泊位早晚高峰期间禁止停放 有些车位不能一停一整天
停车标牌绿色泊位是实线图中绿牌处为全天停车泊位,蓝牌处为限时停车泊位。 警方供图在纬一路南上山街小学附近,限时停车位只允许上放学时段使用。
市民在道路停车将告别一停一天的“停车位承包制”,未来济南将参考潮汐车道模式,推广限时停车泊位,部分泊位早晚高峰期间不允许停放或只允许夜间停放。在限制时间段随意停车的,将按违停处罚。3日上午,济南市停车办向社会公布新式停车标志标线并征求市民意见建议。
停车位都有“身份” 今后按“身价”收费
近日,有细心的市民发现,路边的公共停车泊位的标志牌换了模样。济南市停车办专职副主任韩军庆表示,目前城市部分区域尤其中心城区“一位难求”,乱停车、乱收费的现象在济南尤为严重。因此,整治、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势在必行。市停车办经过认真调研和论证,结合济南停车实际,设计制作了新式道路停车标志标线,并公开向全体交通参与者征求意见建议。
记者了解到,此次设计公布的停车标志标线分为全时段和限时两大类,其中包括全天路内停车标志标线、全天路内辅助标志和限时路内停车标志标线、限时路内停车辅助标志等。“停车标志上会标明允许停放的时段、停车场编号等信息。在允许停车的路边泊位,过路口后仍可继续停车的,路口会有辅助引导箭头标明。”韩军庆表示,每个车场都有身份,每个车位都有编号,这样做是为下一步实施差别化收费及智能化停车打下基础。
绿牌全天停蓝牌限时停 超时按违停处罚
3日上午,记者来到马鞍山路,看到道路两侧都已安装了新式停车指示牌。市中停车办专职主任翟尚成介绍,全天停车标志底色为绿色,以区别于限时停车的蓝色。另外,停车标志下立杆的颜色也有差别,绿色为起始杆,设置在来车方向第一停车位处;红色立杆为终止杆,表示停车泊位在此处截止。根据不同道路的现实需求,停放时间将分别设置,例如部分泊位早晚高峰期间不允许停放,或只允许夜间停放。
值得注意的是,市民在路面停车时,一定要看好停车标志牌。“在纬一路南上山街小学附近,我们将停车位设置为限时停车泊位,供家长上放学期间接送学生使用,其他时间禁止停放。”市中区目前只有此处为限时停车位。翟尚成说,对于在限制时间内随意停放的机动车,将按照违法停车进行处罚。如果市民停车时不清楚自己车位时间限制,可以向管理人员询问,或查看地面的停车标线。白色实线为全天停车泊位,白色虚线则为限时车位。如果看到自己车位的标线为虚线则要仔细了解停放时间,以免超过规定时间被处罚。
目前,济南市各个区县都已开始试点新式停车标志标线,下一步将在全市推行。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一同“科研”,在全市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限时车位。
市民如对停车标志或停车管理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在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停车办将随机抽取50名市民颁发奖品。对于意见被采纳的市民,将评选出20名发放优秀奖。相关新闻
近日多项出行新政实施违停不礼让消分,处理都更严了
近期,济南有关交通的多项新法规和政策将实施,将集中整治违法停车、占黄网线、路口遇堵继续进入路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11月1日起,在市区15条禁停道路上违法停车除了罚款100元还将扣3分,处理抓拍违法记录须刷身份证。
15条道路违法停车记3分罚100元
从1日开始,在纬二路、纬十二路、经一路、经七路、经十路(段店立交东口至奥体东路路口)、泺源大街、和平路
、旅游路(历阳大街至舜华路口)、明湖东路、明湖西路、明湖北路、花园路、二环东路(旅游路口至工业北路口)、历山路、英雄山路这15条禁停路段违法停车的,交警将按照“在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违法停车”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处罚。
交警将利用高清自动抓拍、人工监控抓拍以及现场执法对违法停车进行抓拍。在15条道路上违停的车辆,不再贴罚单,而是直接抓拍录入系统,并短信告知车主。对于发送告知短信后仍未驶离的车辆,一律予以清障拖移。
严查占黄网线、堵路口、不礼让行人
1日起,占用黄网线停车也将被严查。只要车辆停在网状线内,抓拍就会自动启用。在一定时间内,电子警察抓拍到3张违停照片,通过人工审核,就会录入违法记录系统。今后,交警还将通过高清监控采取人工抓拍的方式执法。另外,对路口拥堵时继续进入路口、影响其他方向车辆通行的车辆进行处罚,扣2分罚款100元。
济南从去年开始对不礼让行人进行处罚,从1日起,除了机动车在主次干道人行横道上遇有行人通过不停车让行交警会给予处罚外,在交叉路口右转弯的机动车不让行人、非机动车先行也将面临50元记3分的处罚。
处理违法要出示二代身份证
此外,1日起,济南各处理违法窗口不再人工输入驾驶人身份信息,将通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读取驾驶人身份信息并与驾驶证信息自动匹配。目前,市区各处理违法窗口已经设置了身份证读卡器。对于不能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持有无效二代身份证(超过有效期不能使用)、设备无法正常读取信息的,将不能办理车辆交通违法抓拍处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