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吴起官员拒谈女生施暴学妹案:不懂法律问题

14.01.2015  11:17
  1月7日,《法治周末》以《女生施暴学妹的幕后魅影》为题,对发生在陕西省吴起县吴起高级中学的高二女生向学妹施暴以及背景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时舆论哗然。大量新闻媒体、网站转载;多家新闻媒体跟进采访报道;“逼学妹向官员卖处”在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人民网整理出的1月8日微信热搜关键词排名中位列第一;媒体和网站还刊出大量评论文章。面对如潮的公众指责、批评,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吴起县政府官方网站上挂出的《情况说明》引发了社会公众更强烈的质疑。   一位受害学生的家长1月10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责这个《情况说明》不客观、不全面,是偏听一面之词。   1月11日,吴起官方调查组的一位成员向法治周末记者坦承,他们的调查不深入,作出的《情况说明》不够严谨。   吴起官方的回应遭受质疑   1月8日,吴起县以吴起县委外宣办的名义在县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网曝“陕西女生对学妹施暴:被指收百万为官员找处女”的情况说明》。   该《情况说明》称,(2014年)11月17日,吴起县检察院以需进一步核实在讯问中嫌疑人王某供述其曾有给郑某(女,某酒店KTV工作人员)介绍卖淫行为的案件线索予以退查。经吴起县公安局补充侦查证实,并报经县检察院审查认定,王某、郑某、齐某(郑某朋友,系网曝县人大代表、某村主任)涉嫌介绍卖淫案证据不足,未予批捕,要求继续侦查。同时,经公安机关反复侦查,目前该案中未发现任何涉及公职人员参与卖淫嫖娼行为线索。   该《情况说明》还称,经公安部门在银行系统查证并与嫌疑人核实,6名犯罪嫌疑人中无一人持有银行卡,侦查未发现网称“120万元、80万元”两张银行卡线索。   记者网上检索发现,吴起县官方的这次回应,不仅没有释解社会公众的疑问,反而又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质疑和吐槽。   1月11日,带着疑问,法治周末记者拨通了吴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闫文学(音)的电话。   闫文学向记者介绍说,县里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有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纪检委、教育局,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牵头,任组长。县委外宣办是县委宣传部的一个下属部门,那个《情况说明》是宣传部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的汇总,代表县委、县政府形成的,“每个单位说的话,他们必须自己负责”。   闫文学告诉法治周末记者:“KTV的工作人员郑某让王某介绍过卖淫对象,没有介绍成。”   闫文学还向记者透露,齐某已被公安局取保候审。   “既然王某介绍过卖淫对象,虽然没有介绍成过,那她介绍的是谁?又介绍给谁?郑某为什么要找王某介绍?齐某在涉嫌的介绍卖淫案中是什么角色?公安局为什么要给齐某办理取保候审?”记者问闫文学。   “这是案情,不能透露,涉及到未成年人隐私。”闫文学解释。   “这起案件还没起诉到法院,为什么让法院参加领导小组?案件法院以后还怎么审?”   “《情况说明》中提到王某、郑某、齐某涉嫌的介绍卖淫案,公安机关还在继续侦查,既然还没侦查终结,为什么就急着否认有公职人员参与其中?”   “银行有很多家,公安机关都调查了哪些家?几个犯罪嫌疑人的名下没有银行卡,就说明她们手里没有银行卡吗?媒体报道中提到的带头打人的两个高二女生有两张120万元、80万元银行卡,是不是线索?”   针对记者提出的上述问题,闫文学向记者解释说,他是宣传部的,不太懂法律问题,记者如果采访,他只能以通稿为准回答记者。   随后,记者把多个问题给吴起县公安局侯局长发去了短信,希望能得到他的解释,但直到发稿时也未收到他的回复。   有受害学生家长和施暴学生的家长向法治周末记者证实,县里没有人找他们了解相关情况。他们认为,打人的孩子都被控制着,上述《情况说明》没有可信度。   副所长的“调解”是受谁之托   在吴起官方发布上述《情况说明》否认有公职人员参与卖淫嫖娼的当天,有媒体报道一派出所副所长两次给其中一受害女生家长数十万元封口费但被拒绝的内幕。   媒体披露,受害女生的父亲臧某称:去年12月初,吴起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副所长臧继贤曾以调解名义,两次将其叫至派出所办公室,第一次称给他10万元,遭其拒绝后,第二次又提升至25万元,让他不要再上访,不要再接触媒体了。臧继贤说这笔钱是领导让送的,多次对臧某说“这件事牵扯的人太多了”。臧某和在场人梁女士均称,第一次调解时,臧继贤还曾表示,只要臧某收下封口费,领导就会给其正科级待遇,并将其由副所长升为正所长。   1月8日,吴起县纪委政法纪工委和吴起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当即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就媒体披露的上述内容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并于1月10日在吴起县政府的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新京报〉爆料陕西被逼“卖处“受害女生家属拒收数十万封口费的情况说明》。   记者看到,该《情况说明》称:臧继贤与臧某系叔侄关系,受害女生是臧继贤的堂妹。同时臧继贤与嫌疑人王某的母亲是同学,王某曾央求臧继贤帮忙调解。臧继贤先后两次找叔叔臧某协商,能否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达成谅解,促使问题解决,因臧某要价太高,臧继贤放弃了对双方的调解。还称,据调查,臧继贤与臧某先后两次的调解,没有接到任何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派,纯属个人行为,臧继贤也不是该案办案民警。   1月10日晚上,法治周末记者拨通了臧某的电话。   “我已经看到了那个《情况说明》,它根本不客观、不全面、不真实,是偏听一面之词……是明显的官官相护。”电话中,臧某向记者怒斥联合调查小组的《情况说明》。   臧某对记者说,1月9日上午,联合调查小组的一行3人找他调查,他把给《新京报》记者介绍的情况又给联合调查小组的人说了一遍。   臧某向记者介绍一遍《新京报》上披露的情况后,还对记者说,他和臧继贤根本没有血缘关系,不是《情况说明》中所说的“叔侄关系”。臧继贤本姓苏,是他爷爷的爷爷被村里一个姓臧的收养后改的臧姓,两个门子的臧姓人家关系并不好,很少来往,谁家结婚都不参加,“我的手机号码,臧继贤都不知道,他还是找他姨妈梁女士要的。   臧某对记者说,臧继贤两次找他调解,只说是领导让他出面的,从来没有提过是受谁委托。   臧某对记者说:“我给你介绍的这些情况,今天上午都给联合调查小组的人讲了,我还在他们做的笔录上签了字,可他们出来的《情况说明》根本不真实。”   臧某还向记者透露,联合调查小组的人找他调查时,还给他做工作,说“都是吴起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别把事情弄得太大”,还问他要多少钱能把问题解决。“我说,我不要钱,只要一个公平解决。”   《新京报》报道中提到的梁女士,是臧继贤的姨妈,又是臧某的婶子。1月10日晚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梁女士告诉记者,是臧继贤找她的,说政府能给点钱,问她能不能把臧某叫出来,她就把臧某的手机号码给了臧继贤,后来臧继贤联系了臧某。   梁女士还向记者强调,和记者通话之前,县里没有官员找她调查这些情况,她也不知道什么联合调查小组。   “调查小组的调查不够深入”   1月11日,联合调查小组成员、吴起县纪委政法纪工委书记李刚(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联合调查小组只调查了臧继贤、臧某和嫌疑人王某的母亲高某三人。   李刚向记者表示,臧某向记者介绍的臧继贤找他两次调解的情况都向联合调查小组说了。李刚承认,臧某向记者反映的联合调查小组给臧某说“都是吴起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之类的话存在,他也承认不妥。   李刚还向记者表示,《情况说明》里表述臧继贤和臧某是“叔侄关系”,写得不清楚,容易让人产生歧义。   李刚还向记者承认,联合调查小组的调查不够深入,只调查了臧继贤、臧某和嫌疑人王某的母亲高某三人,而没有找证人梁女士和其他人调查,从证据链上来说不够完整,作出的《情况说明》不够严谨。   1月12日,嫌疑人王某的母亲高某向记者电话反映,在她女儿被抓后,她曾打电话给臧继贤,此后她就再没有找过他,更没有让他调解过。她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也没有钱,三人专案组找她调查时她也是这么说的,并签了字按了手印。   1月12日,李刚向记者证实,高某给记者说的跟她向联合调查小组说的情况一致,并有笔录。   为核实上述情况,记者多次拨打臧继贤的电话,没人接听,发去短信,直到发稿时也没有收到回复。   跟受害女生家长臧某一样,高某也对记者说:“我要求把真正出钱委托臧继贤调解的人揪出来,把幕后真凶找出来,把所有包庇的人都抓起来,还我孩子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