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县规范政府合同管理

12.09.2014  12:44

为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陵县确定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对政府合同进行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管理。

县政府法制办联合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对政府合同的磋商和起草、合法性审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同纠纷的解决、合同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规定明确订立政府合同必须遵循磋商、合同文本的拟定、风险论证、合法性审查、合同报批、合同签署等必经程序,签订后的合同文本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法制部门备案,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供稿:德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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