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的通知

15.04.2015  17:47

各市党委组织部和政府科技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干部(人事)处,省委管理的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各高等院校党委,部分中央驻鲁单位党委:
          根据《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的意见》(鲁组发〔2014〕49号)、《科技副职挂职工作实施细则》(鲁组发〔2014〕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现就2015年度科技副职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和范围
          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等,选派77名高层次人才,到西部经济隆起带59个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内的18个县(市、区)政府挂任科技副职。
          二、选派程序
          1、提出岗位需求。各有关市党委组织部会同科技局根据有关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提出岗位需求意向,明确拟安排职务、岗位职责、人选条件和意向派出单位等。各市岗位需求信息,4月30日前,通过山东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http://sso.rcsd.gov.cn )“科技副职管理系统”,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
          2、人选对接。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对各市岗位需求汇总审核后,向各大媒体及省内外有关单位发布公告。各市党委组织部、科技局会同有关方面主动与意向派出单位联系沟通,派出单位根据本单位干部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人选推荐工作,组织意向人选通过“科技副职管理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各市在对报名人选综合研究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名单,5月31日前,通过“科技副职管理系统”提交。对空缺岗位或人选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会同有关派出和接收单位进行调剂,个别岗位调剂不到合适人选的,将取消该岗位计划。
          3、确定选派方案。6月30日前,选派方案经省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通知选派单位和接收市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人才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动员培训。7月上旬,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对全体科技副职进行培训动员,各接收市党委组织部与科技副职衔接报到事宜。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市、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做好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地与派出单位沟通联系,严格把关人选标准条件,认真落实好人选的选拔、接收和管理工作。
          2、各派出单位要积极支持科技副职工作,将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与地方合作、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育人和用人相结合,好中选优,确保人选推荐质量。
          3、岗位需求信息、推荐人选信息通过“科技副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各市人选推荐和审核工作也依托该系统办理,推荐表、汇总表等需存档的文本由系统自动生成。有关政策文件,可登录人才山东网站首页下载查看( www.rcsd.gov.cn )。
          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82907727,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227。工作过程中如涉及“科技副职管理系统”的技术性问题,可联系服务电话:0531—55575449、55575450。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科技厅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