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集体晒信息公开“成绩单” “自赞”多揭短少

09.02.2015  10:55

    一次力度空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却遇到了格外“挑剔”的公众:岁末年初,国务院各部委、全国各省份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成绩单”集体上网晾晒,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尽管范围和力度空前,但有人仍呼“不过瘾”,认为“揭短”太少,“自我点赞”太多。

  作为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措施,信息公开如何才能让公众更满意?   信息公开“成绩单”集体晒   “破天荒第一次”,有公众如是评价。在国务院要求和督察下,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集体在中国政府网上晾晒全年的信息公开成绩单,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一经发布,立即吸引了众多眼球。截至发稿时,参与点赞评判的达3万人次,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报告称,这样首次大规模集中晾晒“成绩单”,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个创新。   此轮晾晒不但规模空前,而且格外赶早。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政府信息年度报告需在3月31日前发布,而在往年实际操作中,仍有不少部门“误点”。但今年,由于国务院办公厅严格督查,各部门“交作业”的时间大为提前。一些部委和省份的报告内容较详实,被公众称为“走心了”。例如教育部、卫计委等。交通运输部则赢得了“最图文并茂”称号,报告中“贴心”地附上了大量网站截图,展示对应信息在自家官网的位置。甘肃、安徽、北京等地的报告也被认为“充实有料”。   有的部委主动自我揭短,博得了本轮“最实诚报告”之称。如国家林业局提出“信息发布时效性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不够及时”;审计署提出“公开的审计信息可读性和通俗化有待加强”;辽宁省政府提出:“个别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检索功能不强”等等。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分析称,这次集体晾晒成绩单不但有开创性,还具有“横向比较”意义,可以让各部门“紧张起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当回事。   “一定程度上说,这是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成果的体现。”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沈福俊说,2014年,信息公开在关键领域连续“闯关”,不断向权力清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财政资金信息等“深水区”突破,前景值得期待。   有公众说不过瘾   然而,此次晾晒虽是“史上首次”,但要让公众齐刷刷叫好却非易事。由于一些部委和省份的报告质量参差不齐,公众连呼“不过瘾”。记者发现,网民的板砖主要都拍在了这几处:   自我点赞,揭短不够。记者查阅发现,各部委和各省的报告普遍以谈成绩为主,多为列举“机制建设”“基础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成果,自我揭短者寥寥。除了国家民委、国家林业局、审计署、福建省等少数几个部门和省份外,谈问题的很少。有的总结材料完全是自我表扬,甚至还给自己打了90多分。   内容空洞,疑似应付。一些报告显得颇为应付,最短的仅1000余字,且缺乏细化内容,多是一些较空洞的罗列和陈述。有的公众普遍关心的关键问题和数据也未提及。   例如各部委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仅有国家林业局等少数部门详细列举了申请件数、答复情况、同意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件数等,其余大多不够详尽,甚至一笔带过。   在“钱袋子”等关键问题上,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鹏认为,主动公开的数据仍显泛泛,对于政府采购、“三公”消费细化数据、征地补偿等关键信息少有提及。   “表来表去”,很难读懂。打开报告,第一感觉就是“长得像”,多是一副“公文脸”,图文并茂的很少。有的报告虽然内容详细庞杂,但可读性不强。例如东部某省的报告,几乎是一个小型网站,页面多达三级,并一举推出了行政权力、部门责任、企业投资负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四张清单,但颇有难读之感。   一些信息公开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如粗、疏、傲、硬等,在此轮总结中少有提及。全国政协委员蒋洪说,以省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为例,尽管逐年在进步,但完整性、详尽性仍显不足,有的信息公开过于粗略,连“专家都看不出问题”,这些症结在各部委、省份的报告中都提及不多。   专家表示,除了“揭短”少外,一些政府部门对信息公开的内涵和意义理解不到位,还停留在自我宣传上。如有的部委罗列“依托中央主要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积极发布法律援助工作信息30余次”等。沈福俊说,这反映出政府部门专业能力和经验不足,对公众需求“吃不准”。   不应把公众当“粉丝”   事实上,尽管近年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集体“求表扬”尚嫌过早。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9月通报全国2013年度“信息公开”十大案例中,有九例是政府机关没有公开“应该公开的信息”。法院判决撤销被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责令被告重新作出答复。   即便在信息公开推进较好的上海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也持续高位,行政机关败诉率高于全市平均值,占败诉总量的26.5%。在重庆市,该市人民法院第五中院行政庭庭长邓莉说,今年一季度该院新收涉政府信息公开案件79件,占新收行政一审案件的61.24%,较2012年全年的9件增长7.7倍。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已成行政审判的重点。   “由此可见,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现状仍不容乐观。政府机关给自己打高分、点赞,可能并不符合实际。”赵鹏说。他认为,多炫“成绩”少谈问题,说到底还是形式主义等作风之弊,从心理上没有把自身位置摆正,没有把公众当裁判,而当成了自己的“粉丝”。   “对信息公开的态度,反映政府对权力的态度。信息披露的背后,实际上是对权力运作方式的披露。”蒋洪说,“信息公开能不能到位,关键看政府是否真正愿意将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接受公众监督。”   受访专家建议,下一步还应在加快立法、细化标准等方面多“给力”。沈福俊说,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依据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而保密的依据是法律,二者地位尚不相称,建议加快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工作。同时,应探索第三方评估,更客观公正地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蒋洪表示,对于自我揭露的问题,也要看反省后的整改措施。比如信息公布太“粗”的问题,就应该制定规则,明确信息公布应该“细”到什么程度,不能说过就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