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去年查处食安案件2万余起 集体聚餐隐患多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省食安委全体会议上获悉,2014年我省共开展监督抽检54078批、风险检测46535批,蔬菜合格率达98%以上,主要畜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但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还不同程度存在,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兽药残留超标仍有检出,成为当前消费者最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
本报记者 赵小菊
一日三餐,人人须食。除每家每户的烟火炉灶外,全省还有21.56万家餐饮服务单位,餐馆、食堂、集体配餐、小饭店、农家乐、小饭桌、餐饮摊贩形形色色10余种餐饮业态红红火火地经营着人们的吃食。2014年,我省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食品安全这根弦却时刻也不能松。
食物中毒事件建立核查制度
“2014年全省共发生7起误用、误服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省食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处长王立河告诉记者。据介绍,亚硝酸盐在食品生产环节可用于肉类食品的发色和食品防腐,但是严禁在餐饮单位使用,因其外表和味道颇似食盐,时常发生误用。
2014年11月24日中午12时47分,茌平县食药监局温陈办事处监管所接报,在当地“许记快餐店”就餐的32名小学生及部分学生家长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入院治疗9人,留院观察23人。25日,聊城市食药监局发布处置情况通报,查明该起事件系“许记快餐店”工作人员制作八宝粥、鸡蛋汤时将亚硝酸盐误当作白糖、食用盐加以使用所致。
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禁止全省餐饮服务单位、学校、企业、工地和农村等集体聚餐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一旦发现,一律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发现的亚硝酸盐,以及来源不明、无标识、外观类似亚硝酸盐且不能证实是食盐、味精、白糖的,监督其就地销毁。
“对于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我省建立了编号核查制度,每起事件的核查处置情况都会在市县局网站通报,让大众了解原委和处置情况。”王立河说。
农村集体聚餐将纳入监管
在沂水县四十里堡镇第二初级中学,学校食堂的每一笔进货采购,副校长孙作民都要跟随前往、签字验收,“学校共700多名学生,其中有600名在校寄宿,保证他们吃得安全是我最大的责任。”学校还给部分学生家长代表发放工作证,使其可随时到学校食堂监督检查。
“学生食堂向来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因为一旦出问题,就是大面积的。”王立河说。据统计,全省有食堂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共1.4万多家,对其的监管已形成季度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等常态化制度,还有部分学校实现了原辅材料快检、厨房电子监控家长远程可看等创新性措施。但从当前来看,尚存三方面的食品安全隐患:首先是食材性的,诸如芸豆等蔬菜大锅炒制不匀、部分夹生导致的食物中毒;其次,部分外包食堂为追求利益存在剩菜再吃现象;再者是病毒性感染引起的疑似食物中毒,去年11月,滨州学院部分学生出现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经查为肠道传染病毒“诺如病毒”感染所致。
集体聚餐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领域还包括工地食堂及农村聚餐。据统计,目前各市已对1118个工地食堂实施了许可、登记、备案管理,“工地食堂流动性比较强,应该说全省数量不止这些。但与学校食堂不同,工地食堂吃的菜品种比较单一。”王立河说,“而农村集体聚餐,请本村厨师上门自办宴席的形式相对而言安全隐患要大一些。”
今年,集体聚餐安全方面将有新突破。针对工地食堂,省食药监局计划与住建部门联合,争取做到施工证发到哪里、食品安全明白纸跟到哪里,现场监管落实到哪里。实现工地食堂亮证经营、厨房清洁、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场所卫生五标准;针对农村集体聚餐,计划出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在宴席登记报备、厨师查体培训、食材索取票据、场所清洁卫生、饭菜留样备查、应急防控及时等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把农村集体聚餐在乡镇所和村协管员层级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