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约”的闲置地,变成钱袋子

09.03.2016  17:20

(记者张超 通讯员周鹏飞)元宵节刚过,从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益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传来好消息,经过与村委、部分村民协商,约56亩的荒地和闲置宅基地统一流转到合作社里。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 (记者张超 通讯员周鹏飞)元宵节刚过,从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益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传来好消息,经过与村委、部分村民协商,约56亩的荒地和闲置宅基地统一流转到合作社里。至此,益民蔬菜种植合作社的种植基地面积达到300亩。
  “出租荒地的村民既可获租金,也可从合作社租大棚自己种。”焦集村党支部书记兼合作社理事长杨远军介绍,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就是想让不愿意种地的村民拿到租金,让愿意种地的村民种上大棚。
  据了解,焦集村拥有耕地面积1200亩,是一个典型的“空壳”村,村内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离乡打工。“村内农田和宅基地有的都抛荒了十几年,杂草都长到半个人那么高了。”杨远军告诉记者,村民陈玉凤家里就有8亩农田,但平日只有家中两位老人留守耕作,实在忙不过来,所以有3亩田只能丢在那不管了。
  为了改变这个现状,把闲置土地利用起来,2013年在杨远军的带领下,村里成立了益民蔬菜种植合作社。合作社在村内发起闲置土地租种项目,将村内40户村民分散的200余亩丢荒土地集中起来,由合作社统一租种。
  “合作社租种农民小而散的闲置土地,规模化种植大棚蔬菜。”杨远军介绍,为方便农户将抛荒土地用作生产变现,双方签订了15年租赁合同。 
  不过,也有村民有顾虑。“有农民不愿搞连片种植,因为要拆掉田埂,怕土地租出去再也拿不回来。”杨远军说。
  “我主要担心的是销路,怕合作社种出的东西卖不出去,租金收入没有保障。”由于顾虑太多,村民王玉胜去年从合作社承包了3个大棚,自己种植蔬菜。
  合作社大棚只承租给有能力种植的村民,同时需要村委提供担保。对于部分村民怕无法回收土地的顾虑,合作社向村民承诺,租用土地上不种树、不挖鱼塘、不搞建筑,租约到期后村民若要收回土地,合作社将出资恢复土地原貌。
  在土地“一出一进”两种经营模式下,不少村民拥有了三份收入:土地出租收入、在种植基地打工收入、村民承租大棚的收入。“农户打工工资一天平均在70元左右,到了蔬菜收获季节,工资上调至80元一天。”杨远军介绍,现在有40多名村民在种植基地打工。合作社管理员张友生介绍,截至目前共有15名村民承租了合作社30个大棚,承租大棚村民每个大棚的年纯收入均在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