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陈庄镇集贤小学教学楼(公共)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30.12.2014  13:18

利津县陈庄镇集贤小学教学楼(公共)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4-014181-0503-100s

利建招字(2014)73号 LJZCZ2014-042号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利津县陈庄镇集贤小学委托,就利津县陈庄镇集贤小学教学楼(公共)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 利津县陈庄镇集贤小学

项目名称: 利津县陈庄镇集贤小学教学楼(公共)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

工程地点: 陈庄镇集贤

工程规模: 建设三层楼房一栋,作为教室、功能室、办公室使用,总建筑面积2069平方米。配套建设操场、运动场、院墙、警务室、绿化及给排水设施等。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20万元。

招标范围: 监理招标范围为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1:30,13:30至17:00,在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企业提供东营市2014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2013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项目总监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经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企业报名资格。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营市东城府前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联    系    人: 禹女士

电              话: 0546-8055118 15263866586

监 督  单 位: 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发改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0546-5621236 5686327

报名期限: 2014年12月30日8时0分 - 2015年1月6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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