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青岛中级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南照民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24.07.2015  12:11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原副处级审判员南照民,因涉嫌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4年6月21日,该案由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向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7月10日,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南照民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