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意见:在全省率先消除路网中全部危桥

26.08.2018  11:31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组织开展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日常性养护和养护大、中修工程,在全省率先消除路网中现有全部危桥,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水平,健全农村客运和物流体系,实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到2020年,新建改造农村公路约160公里,路面状况改善约2500公里,在全省率先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等级油(水泥)路,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90%以上,物流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具备条件的300人以上岛屿码头适当进行改扩建,改善靠泊条件;到2022年,进一步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深度,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95%以上,全市所有行政村物流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

    全面建好农村公路。完善路网规划,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路网结构,确保路网规划中县乡公路比例、三级路以上比例逐年上升。到2020年年底,全市农村公路的路网规划中县乡公路比例、三级路以上比例达到全国、全省先进水平。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发展速度、网络规模和管理服务水平,全力打造青岛农村公路“升级版”。优先满足区域中心村、中心社区对农村公路的新改建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平度、莱西两市及省定贫困村、市定经济薄弱村的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

    全面管好农村公路。落实管理责任,区(市)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制定相关部门、镇(街道)和村(社区)在农村公路管理方面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保障建管养运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在确保县道、乡道管养到位的同时,将工作重点向村道倾斜,不断提升区域农村路网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法治体系和路政管理机构建设,加快完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体系,大力提升执法机构能力水平,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保护队伍。

    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区(市)政府要遵循“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做好农村路网年度养护计划,确保路网技术状况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的必要投入。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力度,强化养护质量控制,探索建立健全养护效果评价机制,保障路况整体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平稳有序地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全面提高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养护水平,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目标,年均养护大、中修工程比例达到7%以上,中等路以上比例不低于75%。

    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不断优化城乡客运(公交)线网布局,结合每条线路实际确定运营方式、车型、票价,逐步提升覆盖广度、通达深度,加快形成“县城为中心、镇为节点、覆盖行政村、延伸自然村、连接乡村旅游点”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公交化比例、设施供给能力、运力结构水平,实现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统筹做好节点布局规划,完善服务功能,形成以区 (市)物流中心、镇(街道)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为框架的三级物流网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