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足球事业十年发展规划

06.03.2015  12:2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足球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对发展相对滞后的足球项目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场地建设规划”的要求及青岛市足球工作座谈会精神,尽快提升青岛足球运动水平,促进青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日前,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足球事业十年发展规划(2015-2024)》和《关于加快青岛“足球名城”建设的意见》。

  2024年,全市各类足球场地达到2000块

  《青岛市足球事业十年发展规划(2015-2024)》(以下简称《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加快提升青岛足球整体水平、创建“足球名城”为目标,充分发挥青岛足球的本土优势,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的城市足球发展格局,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群众足球、职业足球,为推动中国足球事业不断发展做出新贡献。对于未来十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提出,一是加强青少年和社会足球工作。制定、实施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在中、小学开设足球课程,逐步解决学校足球教师、教练员短缺的问题,搭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竞赛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后备人才培训,建立和完善三级青少年培训体系。到2024年经常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小学、中学、大学数量达到学校总数的35%,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注册人数达到10万人。二是全面发展群众足球。鼓励、促进社会组织开展足球活动,逐步建立城乡联赛、企业联赛、行业联赛、社区联赛等多元竞赛体系,积极推广五人制足球、沙滩足球。加快群众身边足球场地建设。市南、市北、李沧、城阳4区经常参与足球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8%,其他区市经常参与足球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3%。三是推进职业足球发展。完善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监管和扶持政策,探索青岛职业足球俱乐部股份制发展模式,加强职业足球从业人员思想道德建设,强化俱乐部的社会责任,加强各职业足球队、梯队和训练基地建设。完善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俱乐部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能力。到2024年,青岛拥有中超、中甲、中乙、五人制及女超等各类职业足球俱乐部,并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四是提高城市足球成绩和水平。健全公开、透明的教练员和运动员选拔、培养制度,建立健全各年龄段校、区、市三级选拔培训体系,发挥足球科技的引领作用,提高各职业足球俱乐部和青少年足球队选材、训练、科研和组织管理水平。各年龄段青少年队伍在全国各类比赛中处于领先水平。五是抓好女子足球发展工作。重点发展青少年女足的普及工作。在小学、中学、大学广泛开展校园女子足球活动,建立学校女足联赛,形成与全国学校女足赛事有机结合的竞赛体系。到2024年女足青少年注册数量达到1万人。各年龄段参加全国U系列青少年足球赛事的队伍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为各级女足国家队输送更多的人才。六是深化足球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各级足协和各专业委员会的建设,推进足协实体化进程。充分发挥足球协会在足球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各专业领域的工作委员会。七是加强足球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各类足球人才协调发展。加强管理人员和讲师团队建设。建立常态化的培训基地,通过专家授课、参加中国足协培训,全面加强青岛足球管理人员、教练员、裁判员、医务人员、经纪人、球探等专业人才培训。到2024年各级、各类教练员、足球教师数量达到2000人、裁判员数量达到1000人,教练员和裁判员讲师达到50人。八是推进足球文化建设。积极推进校园、俱乐部、球迷等方面足球文化建设。九是推动足球产业发展。加强足球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建立足球产业发展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足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推进足球市场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足球竞赛市场,打造品牌赛事。十是加强对外交流。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十一是加快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加大青岛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市南、市北、李沧等老城区改造要与绿地建设相结合,与旧厂房、仓库和老旧商业设施改造相结合,更多地配建足球场地。其他区市,尤其是高新区、蓝色硅谷、黄岛等新区建设要优先规划建设足球场地等体育设施,有条件的新建小区应当依法同期规划、建设足球场地。新建、扩建学校应当依法将足球场地建设纳入规划。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足球活动场地,政府以资金扶持和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到2024年,全市各类足球场地达到2000块。完成北部奥体中心国际标准足球场(6-8万人)及配套设施建设,为全市引进高端体育赛事奠定基础。同时,在北部奥体中心周边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青岛百姓足球公园,与国家篮球足球学院建设融为一体,资源共享。

  为完成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还提出了六项措施与保障,通过加强组织保障、制度建设、政策扶持力度,建立评估、激励制度,启动足球试点区工作,创新发展方式,有效整合足球资源,增强足球发展活力,确保规划的落实。

  2019年,校园足球普及率达到25%

  《关于加快青岛“足球名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总体要求、全面提升各层次足球运动水平、强化足球运动配套设施建设、培育足球运动文化推动足球产业发展、加大保障力度五部分十三条。

  在总体要求方面,《意见》提出,充分发挥青岛足球运动的本土优势,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原则,汇聚社会各界力量,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加强足球运动组织体系、培训体系、竞赛体系建设,推动足球运动的普及,进一步扩大青岛足球的影响力,建设国内知名的“足球名城”。到2019年,城市足球发展的管理、保障和评价体系基本完善;职业俱乐部数量和竞技水平明显提高,拥有中超、中甲、中乙、五人制及女超等各类职业足球俱乐部;校园足球普及率达到25%;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四区的足球注册总人数达到3万人,经常参与足球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5%;其他区市足球注册总人数达到1至2万人,经常参与足球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1%;校园足球和优秀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完善,青少年足球队伍成绩在全国名列前茅;运动员和教练员在国家级各足球队所占比例进一步增加,向国内外足球俱乐部输送的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具有青岛城市特色的足球文化、足球产品、足球赛事、足球服务产业发展框架初步形成。

  在全面提升各层次足球运动水平方面,《意见》指出,大力提升职业足球发展水平。积极探索职业足球俱乐部股份制发展,实行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工作机制。完善落实支持职业足球发展的投融资以及扶持、奖励等政策;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制定青岛市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将校园足球纳入对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体育教师的考核体系,制定和完善评估、激励政策。加强校园足球培训工作和场地设施建设,制定鼓励足球特长生发展的初中、高中升学政策,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与校园足球;推动普及女子足球。建立健全女足联赛,做好青岛女足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为各级女足国家队输送更多的人才,提高青岛女足运动员在国家各级队伍中的比例。引导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女足领域,支持青岛职业俱乐部、企业和个人兴办青少年女子足球培训中心、女子足球俱乐部;积极开展社会足球。鼓励组建各种形式的足球社团组织,逐步建立城乡联赛、企业联赛、行业联赛、社区联赛等多元竞赛体系,积极推广五人制足球、沙滩足球,广泛开展各类足球活动,形成完善的城市足球竞赛体系。

  在强化足球运动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意见》强调,加快百姓身边的足球场地建设。各区市要将百姓身边的足球场地建设纳入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免费或低价开放的足球活动场地。以资金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足球活动场地;推进青岛市足球示范区(市)创建工作。选择政策保障到位、足球工作开展富有成效的区市作为足球示范区(市),发挥其在足球活动场地建设、校园足球普及开展和优秀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推动城市足球运动的全面发展。

  在培育足球运动文化,推动足球产业发展方面,《意见》指出,培育足球运动文化。把发展足球运动与塑造青岛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知名度、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和文明素质相结合,形成青岛独特的足球文化;加强足球对外交流。

  在加大保障力度方面,《意见》提出,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足球运动发展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青岛“足球名城”建设相关工作,建立由市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体育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各相关部门、区市政府负责人组成的青岛市足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做好青岛“足球名城”建设有关工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资本为主、多渠道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为青岛“足球名城”建设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