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去年因伤害死亡3151人 溺水是儿童第一杀手

20.12.2018  17:32

    去年全市因伤害死亡3151人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是致死首因

    19日,市卫计委发布《青岛市2017年伤害监测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17年青岛市共收到监测病例报告93745例,因伤害死亡3151例,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是因伤害死亡的首要原因,占22.46%。

    岛城每年约有0.2~0.3万人因伤害死亡

    《报告》指出,伤害是全球各国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每年导致全球500多万人死亡和更多人的残疾。我国每年约有70~80万人死于各种伤害,占死亡总数的11%,居死因顺位第5位,青岛市每年约有0.2~0.3万人因伤害死亡,占死亡总数的4~6%,死因顺位波动在4~5位;伤害的高发生率和高致残率消耗着大量的卫生资源,给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伤害也是影响人均期望寿命的重要原因。

    2017年,青岛市通过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急诊因伤害就诊的病例监测,共收到监测病例报告93745例,男性58669例,占全年发生数的62.58%,女性35076例,占全年发生数的37.42%,男性高于女性。

    年龄分组中,0-14岁10123例占10.80%;15-24岁9973例占10.64%;25-44岁31885例占34.01%;45-59岁共24912例占26.57%;60岁以上共16852例占17.98%,中青年人群所占比例最高。

    伤害发生地点居前五位的是:家中31286例占33.37%;公路/街道29623例占31.60%;公共居住场所10922例占11.65%;工业和建筑场所8937例占9.53%;学校与公共场所3772例占4.02%。

    溺水死亡是岛城儿童第一位杀手

    《报告》指出,伤害发生的原因居首位的是:跌倒/坠落26598例占28.37%。从性别来看,男性前五位伤害原因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刀/锐器伤、动物伤;女性5位伤害原因为跌倒/坠落、动物伤、机动车车祸、非机动车车祸、钝器伤。伤害发生时的活动以休闲活动所占比例最高,占28.65%;其次是驾乘交通工具,占17.90%;再次是家务,占16.51%。

    2017年青岛地区因伤害死亡3151例,其中青岛市居民因伤害死亡2542人,外阜人口因伤害死亡609人,无外籍人口因伤害死亡。青岛市居民因伤害死亡前五位原因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占22.46%,机动车以外的运输事故占19.24%,自杀占13.65%,意外中毒占11.53%和意外跌落占11.05%。

    溺水死亡是青岛市0-14岁儿童的第一位杀手。2017年儿童溺水死亡率为1.34/10万,较2013年(1.86/10万)下降27.96%。

    2017年自杀死亡率4.32/10万,较2016年下降18.80%,自杀死亡位居伤害死亡第三位。自杀人群中男性高于女性(男性4.97/10万、女性3.67/10万),而因伤害死亡的女性中自杀居第一位。(完)